答案是:沒有一定,ETS並沒有特別要求同學要陳述幾個理由或幾個例子。
但是!ETS在官方指南(Official Guide)中有提及,同學應該要能夠「具 體的解釋以幫助評分官理解答案」,因此,在SK2的課程當中我們都強烈建議同學理由後面要搭配「具體的例子」,才不會顯得答案太過General,無法讓聽眾完整理解想法。這時候同學就可以先思考,一個45秒的答案,是一 個原因搭配一個例子講得較具體,還是兩個原因搭配兩個例子或是三個原因 沒有例子呢?
相信大家馬上能反映出來——一個理由搭配一個例子是最能具體解釋的;若是一個答案需要陳述兩個以上的理由,那45秒就會被瓜分的越來越細,屆時 就沒有足夠的時間能夠完整的解釋自己的答案了。所以,建議同學平常練習 時先試著講一個理由,再具體地給出例子去支持你的理由。
可是!如果你還是傾向提出兩個理由的話,怎麼辦?
如同前面所說的,ETS不會因為這樣就扣你分數,因為事實上它就是沒有規 定。不過我會建議想要提出兩個原因的同學要盡量的在原因後給出細節,不要陳述太多大道理和鋪陳,這樣時間才能夠你用!除此之外,不建議同學在 開頭就說 “I agree with the statement because of two reasons.” 因 為很多同學可能會在講第一個理由時,講得很趕;或者講完第一個理由後發 現時間所剩不多,剩下5秒鍾來不及陳述第二個理由,這樣的答案除了很容 易會亂了自己的節奏外,也會讓評分官覺得你的時間掌控不佳(評分要素之 一)。因此,如果你習慣陳述兩個理由,請先講完原因一和解釋後,有時間 再加上“Another reason is that..” 或 “Also…”即可!
希望這個小分享能夠解決大部分同學心中的疑問,也請同學別忘記,成功的方 法絕對不只有一種!加油!